巢湖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停车场场地维修(三期)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1.项目名称:巢湖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停车场场地维修(三期)工程
2.项目编号:2021AHNB--003
3.方式:公开招标(定点抽签)
抽签公告发布日期:2021年4月14日
抽签(采购)日期:2021年4月16日
巢湖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停车场场地维修(三期)工程,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:
第一中签候选人名称:安徽中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第二中签候选人名称:安徽茂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招标(采购)人名称:巢湖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
地址:巢湖市东风西路49号
联系人:苏部长
联系方式:18756508888
公示期:2021年4月16日 至 2021年4月19日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提出异议,异议材料递交地址:巢湖市东风西路49号,联系电话:18756508888。
二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3、被异议人名称;
4、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;
2、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4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特此公告。
巢湖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
2021年4月16日